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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深圳市文理实验学校(集团)文理一小

深圳市文理实验学校(集团)文理一小

小学性质: 公办小学
联系电话: 0755—26005501
学校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同乐路1002号
其他: 小学
区域: 南山区
学校介绍
招生入学
转学、借读、休学、复学
其它业务信息
奖励资助
收费情况
文理实验学校(集团)文理一小
学校类别小学上级主管部门南山区教育局
学校性质公办邮编518055
网址http://lxxx.szns.edu.cn所在区南山区
详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同乐路1002号联系电话、监督电话26987025 26987102
学校介绍

  文理实验学校(集团)文理一小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与同乐路交汇处,东临深圳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南面中兴通讯高新工业园,西接宝安城区,北靠侧岭山,社区资源丰富,环境幽静、整洁、绿色、飘香,正是教书育人的理想之地。

  学校创办于1959年,从一个复式班,一名教师,一间房子发展到现今的两栋教学楼。学校改扩建后占地面积13627.78㎡,建筑总面积22181.13㎡,教学设备设施齐全,共有36间教室,每间教室配备IPAD教学平台、投影和音响;每位教师配备一台办公电脑和IPAD。学校设有标准的200米环形田径场,分布两个篮球场和四个羽毛球场,另有武术馆、乒乓球馆,体育运动场馆。

  我校以“跨界·融合”为办学理念,坚持以 “国际化、信息化、人文化、生态化” 为办学特色,以“把学生培养成全面发展的思考者、学习者、沟通者——具有移动能力的中国特质的全球公民。”为育人目标。坚持科学的管理:建立目标落实“三级”保障机制,通过五年发展规划、学期校历、周工作安排把学校发展目标层层落实,细化完成;建立“智慧校园管理系统”实现学校管理的信息化、系统化、交互性、高效性。坚持民主管理:建立家校合作组织与机制。建立学校、班级家长委员会,让家长了解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集思广益,为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每学期召开留仙小学家庭教育讲坛暨学期家长会,学校、班级家长委员会会议,发放家长满意度问卷调查,搜集意见和建议。开通网络服务窗口、校长信箱和投诉电话,保障学生、家长、社区的合理愿望和诉求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回应与改进。

  建立行政工作满意度测评机制。每学期末,各行政进行工作述职,每位教师进行政工作满意度测评,以此获得信息,改进学校工作,提高行政工作水平。

  学校先后被评为南山区科技创新学校,南山区课改先进单位,南山区教育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南山区教育现代化示范学校,南山区武术训练基地,深圳市书香校园,深圳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武术),深圳市节水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综合实践课程实验样本学校,广东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武术)民族精神教育全国示范学校,全国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学校。

校长介绍

  黄平元,小学高级教师,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曾获评南山区先进教育工作者、南山区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甘肃陇南市荣誉市民。参与和主持多项国家、省、市、区教科研课题

交通情况

  文理实验学校(集团)文理一小位于留仙大道西与同乐路交汇处,毗邻深圳高职院西校区,交通便利。最近的地铁站:5号线(环中线)留仙洞地铁站C出口。最近的公交站:留仙洞-公交站,途径公交车有382路(仙湖植物园总站 - 官龙村总站)、54路(留仙居总站 - 龙华新区总站)、797路(西乡三围码头 - 牛成村)、M313路(西乡三围码头 - 红树湾地铁站)。南山福利中心-公交站:M343路(深圳北站 - 后瑞总站)。


本地生源招生范围及规定

  以南山教育在线招生信息的学区图查询为准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规定

  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的规定,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口子女,申请入学当年的8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

当年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一年级6个班。

报名时间以南山区教育局发布招生报名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南山区留仙小学风雨操场
所需提交材料

1、深圳户籍儿童  (1)《南山区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全家户口本;  (3)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及《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  (4)儿童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深圳、内地颁发的均可)。  2、非深圳户籍儿童  (1)《南山区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全家户口本;父母及儿童在深《居住证》;  (3)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及《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  (4)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个体经商户持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4条);  (5)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者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深圳、内地颁发的均可);  (6)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5条)。  3、台湾籍儿童  (1)《南山区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提交由区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台湾子女就读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好后送基础教育科A801审核备案);  (2)户籍呈本、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3)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及《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如随同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居住在工作单位所提供的员工宿舍的,除须提交单位员工宿舍的房产证或经居住地所在街道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外,还应提供父母或委托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证明的原件。

报名流程1、网上报名 2、学校验核材料 3、公示入取名单 4、报到注册
相关表格下载暂无表格
联系方式0755—26005501(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名称联系方式申请条件
复学0755—26005501休学期限已满;能正常回校就读
休学0755—26005501学生因伤病需治疗、休养的学生出国出境就读的
港澳、华侨、外籍学生等转入0755—26005501居住片区学校有空余学位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的规定,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口子女台湾户籍儿童华侨子女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外省市转入0755—26005501居住片区学校有空余学位深圳市户籍儿童;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的规定,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口子女
本市转入0755—26005501居住片区学校有空余学位深圳市户籍儿童;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的规定,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口子女
转出本校0755—26005501因各种个人具体原因需转出的
毕业指南根据上级部门规定,符合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的学生免试升入高一级学校就读。本区小学毕业生根据区教育局的要求,在每学年的4月底5月初在南山区初一学生申请网上进行申请,5月份将所需升入中学的材料送到居住对口中学查验,区教育局在每年的7月初在网上公布录取名单。
升学相关规定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免试升入相应初中就读。

课程情况按照教育部义务教育阶段新课标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要求,合理设置课程及课时。
卫生保健

以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为目的,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  

其它请病假、事假规定与程序

教职工请假需经校长审批(校长外出向副校长请假,副校长也不在学校则通过电话告知校长),然后报教导处考勤管理人员处备案,并告知自己的请假期间的授课情况,以便管理人员安排代课。没按要求请假的,一律视为旷课,如果出现教学事故,则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的责任。各部门外出办理公事,要填写在签到表旁边的出差公布表上。考勤实行月统计公布制。


资助申请条件享受深圳市社会救助等政策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资助申请流程
1、教育局下发当年关于资助申请的相关通知,学校依据教育局的通知内容将通知转发给家长;
2、家长提供相关材料至学校,学校收集资料存档,并将学生相关信息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系统,然后将名单汇总至区教育局;
3、区教育局依据学校汇总的学生信息及资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反馈给学校,财政局拨款至学校;
4、学校收到财政拨款并收到教育局关于资助金发放的通知后依次将款项发至学生手中。


资助所需材料
1、建档立卡家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应提交建档立卡家庭《扶贫手册》
2、"特困供养人员":提交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印制的《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证书>>(今后证书将统一为《广东省特困人员供养证>> )。
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①提交有效期内的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或市民政局)印制《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②部分边远地区或欠发达地区学生未能提交当地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其证明未能体现有效期的,可提交近六个月最低生活保障金银行发放流水予以佐证。
4、"特困职工子女":①困难职工家庭建档标准由各省(区、市)结合当地实际自行制定;②一般由各类国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困难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申请,由本区域县级以上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负责对困难职工建立动态档案?对困难职工实施精准帮扶、解困脱困;③困难职工子女一般由本区域县级以上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或县级工会组织出具相关证明。
5、"低收入(低保边缘、低保临界)家庭":低收入(低保边缘、低保临界)家庭学生,应提交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书、低保边缘家庭证书、低保临界家庭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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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联系方式0755—26421713
评优奖励办法

德育方面,有评选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值日生,优秀学生干部,美德少年等等

教导处每学期都有学业方面的评优评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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